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凱米颱風災損減免申請指南:稅捐減免、延期及分期繳納步驟
發布日期:8/2/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凱米颱風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情,若民眾發生財產損失。
請留意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三個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民眾因凱米颱風無法在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經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核發之災害證明文件、因受災而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或政府列冊之受災戶)。
並填寫「個人(營利事業)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延期最長可達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及書面郵寄申請外。
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及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快速又省時。
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書表、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線上申辦路徑。
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
若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有疑問,可於上班期間撥打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
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