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守護身心障礙者權益──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的重要守護
發布日期:6/22/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小鐘是一位輕度智能障礙的身心障礙者,父母親相繼離世後,面對生活和未來的挑戰感到迷惘。
雖然小鐘有強烈的工作意願,但因缺乏引導,不知道該如何踏入職場。
另一方面,對於財務管理更是無從下手,常常因缺乏理財知識而讓金錢快速流失。
幸好,在社會工作者的關懷與協助下,經過多次深入討論後,為小鐘向法院申請了成年監護(輔助)宣告。
屏東縣政府接任小鐘的監護(輔助)人角色,從金融帳戶的開立開始,幫助小鐘建立穩定的財務管理環境;同時積極協助安排工作面試,逐步引導他走進職場。
透過持續的陪伴與指導,小鐘不僅學會了金錢管理的基本觀念,更逐漸培養起獨立工作的能力,如今能夠自力更生,憑藉自身努力賺取生活所需,開創屬於自己的美好未來。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社會處指出,身心障礙者因反應較為緩慢,常難以時刻清楚認知自身行為的後果。
有時不慎成為詐騙或誘拐的對象,財產遭受損失甚至牽涉法律糾紛。
然而,若無法證明其判斷錯誤源自障礙影響,往往仍需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令人相當憂心。
因此,成年監護(輔助)宣告成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的關鍵防線。
依據民法第15之2條第一項,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在進行重要法律行為時,須經監護(輔助)人同意。
有效避免身障者遭受心懷不軌人士的欺騙或不當利用,讓他們擁有更完善的保護與支持。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若您或您的親友需要申請監護(輔助)宣告,首先應向法院提出聲請。
法院將依據「最佳利益原則」審慎判斷,決定適合採用監護或輔助的方式。
更多相關詳情及服務資訊,歡迎致電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洽詢,電話:08-7320415分機5459,聯絡李社工,讓我們攜手守護每一位身心障礙朋友的權益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