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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勞工局提供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放申請,郵寄、線上皆可辦理,勞工局提醒10/14截止
發布日期:9/8/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開始受理,截止日期為 10月14日。
補助申請簡章與表格可於勞工局1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
以及本市各區公所索取,或至 勞工局官網與勞動部網站下載,方便又快速。
申請方式 × 補助金額
為便利民眾,今年補助申請提供 通信郵寄 與 網路線上 兩種方式。
補助金額如下:
- 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 4,000元
- 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 6,000元
- 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 15,000元
- 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 26,000元
若申請人符合 獨力負擔家計 條件,或 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院校。
補助金額還能再加發20%,但最高以加給20%為限,貼心減輕家庭負擔。
(圖/勞工局提供)
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為 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並於114年10月14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
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 於114年7月15日至10月14日間,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者。
-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間,曾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且114年7月15日至10月14日就業日數不超過30日者。
-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間,曾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 於114年9月5日至10月14日期間非自願離職,並完成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求職登記。
- 且於114年11月13日前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者。
同時,申請人子女須就讀 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具正式學籍。
溫馨提醒
勞工局表示,辦理就學補助的初衷,是希望協助失業勞工家庭減輕子女學費壓力,讓孩子們能無後顧之憂持續求學。
除了補助計畫外,勞工局也積極提供 就業媒合、就業輔導與多項補助措施,陪伴勞工朋友走過求職與家庭經濟的挑戰。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 勞工局王先生(07-8124613#134),或撥打 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