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嚴格實施酒駕零容忍 攜手強力取締,掃蕩醉駕駛
發布日期:2/4/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樂觀迎接龍年,歡聚共樂、切忌酒駕!隨著兔年即將過去,我們瞭望著即將來臨的龍年,年末的尾牙和宴會增多,人們在歡樂時刻中可能多少會品嚐幾杯美酒,然而切記不能酒後開車。
為了抑制酒駕並展現對酒駕的零容忍態度,市警局正在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積極追查並嚴懲酒駕案件,各分局同步執行酒駕取締工作。
在最近的專案執行期間,我們成功取締了28起酒後駕車案件。其中,三民二分局在路口封閉式路檢點查獲了一名朱男(73歲),他試圖規避路檢並以消極不配合的方式逃避酒測。
同樣地,前鎮分局查獲了吳男(42歲),他在參加友人婚宴後自以為酒意已消退,誤以為騎乘電動滑板車無需擔心酒駕問題,但他的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
這兩起案件已經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進行後續偵辦。
根據統計,今年1月份本市的酒駕事故件數共計22起,相較於去年同期的40件,減少了18起,降幅達到45.0%。這清楚顯示出我們對酒駕的強力取締正在帶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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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近仍然有一些民眾在酒駕事故中表現出逃避和規避的情況,例如使用整容來躲避查驗、醉態駕駛直衝酒駕路檢點,或者甚至在被攔查後還嘗試騎車再行駕駛,這些行為都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讓駕駛人後悔莫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強烈呼籲:酒駕不僅會面臨鉅額罰款和扣車卸牌,還可能涉及刑事追訴,更重要的是害人害己。
市警局將持續強化對酒駕的取締力度,希望市民能夠共同建立反酒駕的共識,杜絕駕駛人心存僥倖的想法,實現酒駕零容忍,邁向零死亡的目標。
對於慢車酒後駕車的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電動滑板車屬於慢車的規範項下【其他慢車】,駕駛人如果在測試檢定時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將受到罰鍰處罰,若涉及公共危險則將移請地方檢察署偵辦,這是為了確保慢車駕駛人在酒後不會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