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提供或選擇性提供,申請期間113年2月15日至113年3月15日
發布日期:2/5/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已於今年5月開始,同時開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若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需求,申請期間為113年2月15日至113年3月15日止,可透過網路或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臨櫃辦理。
申請項目包括:
1.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2.已成年子女、直系尊親屬或兄弟姐妹申請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3.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
4.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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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請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使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申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12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等四種通行碼擇一線上辦理。
提醒申請後,當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或不提供,無需每年重複申請。
對於在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已勾選「夫妻分居」欄項的納稅義務人,112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將自動分開提供,無需再行申請。
如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方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進行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