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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常見違規態樣
發布日期:2/26/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將於113年4月1日起執行「菸酒稅查核作業」,旨在維護租稅公平,遏止廠商逃漏菸酒稅。
該局呼籲所有菸酒產製廠商應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任何短少或漏報菸酒稅的情況,應在輔導期間(113年3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內自動補報繳所漏稅額。
菸酒產製廠商需遵守菸酒管理法規定,取得相應許可執照後,按照菸酒稅法規定向國稅局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並在產製應稅菸酒出廠當月之次月15日前繳納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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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菸酒稅違規行為包括未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短報或漏報出廠數量、免稅菸酒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等。
對於自動補報並補繳漏報的稅款,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法免予處罰。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網(http://www.ntbk.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