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強力取締酒駕,後方紅布條交安叮嚀格外顯眼
發布日期:2/28/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為了堅決打擊酒駕,提升高雄市的整體交通安全,高雄市警察局以鐵腕行動,從嚴追究酒駕案件,組織警力加強執法力度。
於113年2月27日至28日,展開了「局辦取締酒駕專案勤務」,運用滾動分析飲酒熱點和易發生事故的路段,設置攔查路檢點,並編組機動巡邏警隊,加強對可疑車輛的攔查。
透過強而有力的執法策略,彰顯了警方打擊酒駕的決心,絕不手軟。
統計顯示,在執行期間,高雄市警察局共取締了22起酒後駕車的案件。
勤務期間,小港分局大林所的警察在執行任務時,發現一名姓黃的男子(出生於1970年),在與朋友餐敘後駕駛小貨車行跡不穩。
警方對他進行攔查後,發現他臉色潮紅、酒氣熏天,經酒測後達到0.23MG/L,依法製單並代為保管車輛。
值得一提的是,在酒測地點後方懸掛著一幅巨大的交通宣導紅布條,上面寫著「遲到總比不到好、行車別貪快搶快」,對於這種諷刺的情況,黃姓男子或許在這一刻意識到了自己的不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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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酒駕是對全民安全的威脅,警方將持續努力,積極防制酒駕的發生,建立全民零酒駕的共識,杜絕駕駛人的僥倖心態。
警方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