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動保處
強化公共安全!農業部預告修正草案,將禁止飼養641種具毒性與高攻擊性動物
發布日期:10/14/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圖/動保處)
為維護公共安全與保障國人生命健康,農業部依據《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
預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明定將禁止一般家庭飼養共 641種具劇毒或高攻擊性動物。
包括蝮蛇科、蝙蝠蛇科、浣熊及河口鱷等物種。
本次草案自預告日起為期30日,期望社會各界踴躍提供意見,形成更完善的動物飼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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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源頭管理 防範高風險動物危害
農業部表示,此次納入禁止飼養的641種動物中,除河口鱷外,其餘640種皆為自111年起已公告禁止輸入的動物。
這項修正草案歷經自114年1月起的4次利害關係人會議,在兼顧生態安全與公共利益下,凝聚出各界共識。
多數被列入管制名單的物種具備劇毒性或高度攻擊性,且國內缺乏相應血清與醫療資源。
一旦發生棄養、逸失或攻擊事件,將對人畜安全與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因此,農業部強調,為防患於未然,必須從源頭加強飼養管理與登記制度,確保民眾及動物雙方的安全。
保障現有飼主權益 一年內可登記合法飼養
針對目前已飼養相關動物的民眾,農業部表示將保障既有飼主權益。
在正式公告生效日起一年內,飼主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備查,即可合法持續飼養至動物自然終老。
申報方式依動物特性而異,例如:
- 浣熊、河口鱷等大型或具攻擊性的物種,須強制植入晶片以利追蹤管理。
- 蝮蛇科與蝙蝠蛇科等具劇毒蛇類,則需透過農業部開發的「禁止飼養登錄系統」進行線上申報。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禁令主要針對一般家庭飼主,若屬於動物展演業者。
研究單位或具有經濟用途的合法飼養者(如河口鱷養殖),在符合相關安全條件下,仍可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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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分類分級管理 倡導理性飼養與終身承諾
農業部指出,未來將持續推動我國寵物分類分級管理制度,以建立更明確的飼養規範,從源頭預防棄養與誤養問題。
同時,也呼籲民眾在飼養任何動物前,應先審慎評估自身的環境條件、照護能力與長期責任,選擇適合自身與動物福祉的飼養方式。
動物一旦成為家庭成員,飼主便應承諾「終養不棄養」,給予牠們穩定、安全且尊重生命的生活環境。
農業部強調,唯有社會大眾共同重視飼主責任與安全管理,才能讓臺灣在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邁向更成熟與友善的飼養文化。

(圖/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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