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北市動保處
放生近2,000隻鳥遭罰15萬元,新北動保處籲以智慧護生守護動物與生態
發布日期:6/22/2026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原本希望透過放生活動表達善意,卻可能讓鳥類承受運輸。
緊迫與不適應環境的風險,甚至對本土生態造成影響。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
得知有團體借用中和區一處寺廟舉辦宗教放生活動,隨即派員前往了解並展開調查。
經查,活動現場釋放的鳥類數量接近2,000隻,種類包含原生種及外來種。
動保處認定王姓活動負責人的行為已涉及棄養動物,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並要求接受動物保護講習,希望藉由法規教育,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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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民眾通報放生活動 動保人員到場蒐集資料
動保處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中和區活動地點稽查。
並針對主辦單位、活動流程、鳥類種類與來源等內容進行了解,同時留下王姓負責人的相關資料,作為後續調查依據。
經現場影像及相關資料比對,該場活動是由宗教團體舉辦的放生功德會。
王姓負責人表示,舉辦活動的出發點是希望展現慈悲、祈福消災,鳥類則多數向鳥店購買。
然而,動物一旦被購買、運送及集中管理,相關人員便已對牠們產生實際管理與照護責任。
若未經適當評估,便將動物直接釋放至戶外,使其自行面對覓食、天候、天敵及棲地競爭,可能已偏離原本希望保護生命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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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原生種與外來種混合釋放 恐增加生態風險
本次活動所釋放的鳥類,包括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鳥種,也有珠頸斑鳩、白頭翁等臺灣常見的原生鳥類。
動保處指出,不同鳥種對棲地、食物、氣候及群體生活的需求各不相同,不能只因為牠們都會飛,就認為放到任何環境都能順利生存。
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進入自然環境後,可能與原生鳥類競爭食物、巢位及活動空間。
當外來物種數量持續增加,可能改變當地原有的生態平衡,進而壓縮本土物種的生存資源。
此外,若鳥類長期由人工飼養,已習慣固定餵食及籠養環境,突然被釋放到陌生地點,未必具備足夠的覓食、避敵及適應能力。
表面上看似獲得自由,實際上可能面臨飢餓、受傷或死亡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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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購買野鳥恐刺激捕捉需求 善意反成傷害循環
動保處進一步說明,部分放生活動會向商家大量購買鳥類,而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野鳥的來源,可能涉及未經許可的野外捕捉。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仍須遵守法令,不得任意捕捉。
若市場持續出現大量購買原生鳥類放生的需求,反而可能刺激捕捉、販售及運送的供應鏈,使更多野生動物被迫離開原有棲地。
從捕捉、裝籠、運送到集中釋放,每一個環節都可能讓動物承受驚嚇與身體傷害。
原本想救一條生命的善意,若缺乏生態知識及來源查證,可能間接促成更多動物被捕捉,形成「為了放生而捕捉」的矛盾循環。
高密度籠養與長途運送 容易造成鳥類緊迫
大量鳥隻在活動前,通常需要經過集中收購、裝籠及運輸。
若籠內密度過高、通風不佳,或缺乏飲水與適當照護,鳥類可能因擁擠而互相踩踏。
也容易出現羽毛脫落、翅膀受傷、脫水及體力下降等問題。
鳥類對聲音、陌生環境及人群活動十分敏感。
長時間處於狹窄空間,容易產生嚴重緊迫反應,降低身體抵抗力。
有些個體甚至可能在抵達放生地點前,便因虛弱或受傷而失去生存能力。
因此,判斷一項行動是否真正符合動物福利,不能只看「打開籠門」的瞬間。
也必須檢視動物在此前經歷了什麼,以及被釋放後是否能安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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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任意放生可能構成棄養 最高可罰15萬元
動保處說明,行為人在購買、接收及管理鳥類後,對該批動物已具有實際管領責任。
若直接將牠們放走,不再提供飼養、醫療、照護或妥善安置。
也未將動物交由合法收容單位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處理,可能構成《動物保護法》所稱的棄養行為。
本案經調查後,認定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
對王姓負責人裁處15萬元罰鍰,並安排動物保護講習課程。
動保處提醒,宗教信仰與慈悲理念值得尊重,但任何涉及動物的活動,都應同時考量法律規範、動物需求與生態環境。
即使出發點是行善,也不能忽略動物是否因此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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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放生不是單純打開籠子 應先進行專業評估
專業的野生動物野放,與一般任意放生有很大差異。
真正的野放需要由獸醫師、野生動物救援人員或生態專業團隊進行評估。
確認動物的物種、健康狀況、原生分布、野外生存能力及適合的釋放地點。
若是受傷後康復的野生動物,還必須確認牠是否已恢復飛行、覓食及躲避天敵的能力。
釋放地點則需考量季節、食物來源、族群分布及棲地條件,並非找一處空地、樹林或河邊就能直接放走。
未經評估的放生行為,可能造成動物死亡、疾病傳播、基因混雜及外來種擴散等問題。
保護生命需要熱心,也需要正確知識與專業判斷。
把放生費用轉為救援支持 讓善意真正幫助生命
動保處呼籲,民眾若希望透過實際行動累積善念。
可以將原本用來購買放生動物的費用,改為支持合法的野生動物救援、醫療及保育單位。
例如,捐助受傷野生動物的醫療費用、協助棲地維護、參與環境清理、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或支持生態教育與原生物種保育計畫,都是更安全且具有長期效益的方式。
民眾也可從日常生活做起,不任意購買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
不餵食野生鳥類、不破壞巢穴,並在發現動物受傷時聯繫專業單位。
這些看似平凡的小行動,往往比一次大量放生更能真正守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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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持續與宗教團體溝通 讓慈悲與生態保育同行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未來將持續向寺廟、宗教團體及一般民眾宣導「放生不等於護生」的觀念。
並透過案例說明、法規教育與動物福利課程,協助社會大眾建立正確的生命保護意識。
宗教慈悲與生態保育並非彼此衝突。
只要將關懷生命的心意,轉化為科學、合法且不傷害動物的行動,就能讓善念發揮更長遠的力量。
真正的護生,不是讓動物在陌生環境中獨自求生,而是尊重牠們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因人的需求而捕捉、買賣或任意移動。
動保處也提醒,民眾若對動物放生、野生動物救援或相關法規存有疑問,應先向主管機關或專業保育單位諮詢。
多一分了解、多一道確認,就能避免原本溫暖的善意,意外成為動物與自然環境的負擔。
慈悲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當每一份善意都建立在尊重生命與理解生態的基礎上。
才能真正讓動物平安,也讓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更加和諧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