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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推動企業氣候風險管理訓練,191家企業已完成課程,未依規定將受罰
發布日期:8/18/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自治條例正式上路 330家以上企業納管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14年1月22日正式施行。
其中第38條規定,凡登記於臺北市、實收資本額超過新臺幣10億元的上市及上櫃公司。
均需定期辦理氣候變遷風險管理人員訓練。
依臺北市環保局統計,目前納管企業達330家以上。
為協助企業符合法規要求並提升調適能力。
環保局已於今年6月至7月間舉辦說明會並提供免費訓練課程,截至目前已有191家企業完成訓練。
訓練要求與課程內容
依自治條例規定,納管企業的氣候變遷風險管理人員每年需完成2小時以上相關訓練。
課程主題須涵蓋:
- 氣候變遷基礎知識
- 國內外碳政策
- 溫室氣體盤查與 ISO 14064 驗證制度
- IFRS S1、S2 永續揭露準則
- 國際氣候公約及其他相關議題
課程來源可由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辦理,或由企業自行聘請講師進行內訓,具有彈性選擇。
(圖/臺北市政府)
免費課程反應熱烈
環保局於6月舉辦法規說明會,並於7月辦理4場免費訓練課程。
邀請臺大永續辦公室謝宜桓助理執行長與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郭雅婷研究員授課。
課程內容涵蓋氣候變遷風險對策、淨零建築與循環設計、氣候資料分析應用及產業轉型風險評析等。
累計共有152家企業、278人次參與,反應熱烈。
強化治理 未依規定者將受罰
環保局提醒,企業應依規定完成訓練並完成線上申報。
若逾期未辦理,將依自治條例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強調,臺北市率先要求企業進行氣候風險管理訓練,建立制度化培訓機制。
有助強化企業治理與提升韌性,並攜手企業共同打造邁向淨零排放、永續韌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