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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動保處
提升動物福祉,強化動物收容與保護體系—苗栗縣的努力與成果
發布日期:5/6/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近年來,隨著社會大眾對動物保護和收容問題關注度日益提高,政府也積極推動相關法規以確保動物的福祉和合法收容。
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制定的《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是其中一項重要措施。
該規則要求各縣市的公立動物收容所必須進行列冊管理,確保所有收容動物的資訊透明公開。
並允許民眾通過開放參觀日或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查詢動物基本資料,實現社會監督,確保收容所運作規範。
民間狗場合法化的進展與挑戰
儘管公立收容所的管理愈加完善,民間狗場的合法性問題仍然存在爭議。
許多民間狗場的運作涉及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問題,並且長期以來存在飼養空間、衛生環境、醫療照護等方面的質疑。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農業部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5項。
於108年12月31日發布了「申請非都市土地作動物保護相關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範非都市土地變更用途為動物保護設施的審查流程。
旨在確保動物保護設施的設立不僅符合法律要求,還能保障動物福祉。
(圖/動保處)
申請流程與審查規範
根據規定,若有需求的機構或個人想要將非都市土地用於動物保護設施,必須填寫申請書並附上相關文件,並通過動物保護防疫所的審查。
申請流程包括書面資料審核和現場勘查,這樣可以確保設施的合法性與動物需求的契合。
一旦獲得容許使用同意,申請者才可進行建築執照的申請,並根據核准內容進行設施建設,這樣的規範可以更好地保障動物的生態環境與照護質量。
苗栗縣的持續努力與合作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積極協助本縣民間狗場進行合法化,並確保各項設施符合動物保護標準。
這一過程不僅依賴政府的政策支持,也得到了民間的共同努力,大家攜手為遊蕩犬貓創造更好的收容環境。
隨著法規的日益完善和執行,苗栗縣的動物保護設施將根據實際需求和規模進一步發展,為動物提供更加妥善的照護和保障。
展望未來:健全動物保護體系
隨著社會大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度提高,動物福祉逐漸成為人們關心的重要議題。
苗栗縣將繼續努力推動更健全的動物保護體系,與政府和民間攜手合作,創造一個對每一個生命都更加友善和關懷的未來。
讓我們共同期待,一個更加和諧與人道的動物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