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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新規範,保障消費者與業者權益
發布日期:5/24/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隨著飼養寵物的家庭日益增加,犬貓不再只是寵物,更成為許多家庭的成員。
因應市場需求,寵物美容服務如剪指甲、洗澡SPA、剃毛等項目日益多元,為了預防消費糾紛。
促進契約公平,農業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研訂完成「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與行政院核定後,於114年5月12日正式公告實施。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與動物防疫保護處將同步針對犬、貓美容服務業者進行宣導與查核,督促業者遵守定型化契約規範。
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寵物美容商家時,應仔細確認契約內容,確保自身與寵物的權益獲得保障。
以下為本次新規定的重點摘要:
服務內容明確說明與確認
美容服務業者必須於訂約前,向消費者詳細說明服務項目、服務期間及次數、有無指定美容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並製作服務紀錄供消費者確認及留存。若繳費項目未明列,業者不得收取相關費用。
美容前詢問與照護義務
業者在美容前需向飼主了解犬貓個性、攻擊性及健康狀況,並檢查動物當下狀況,判斷是否適合進行服務。
美容過程中,業者應提供安全照護環境,若發現任何異常,須立即處理並通知飼主;如需就醫,優先送往飼主指定獸醫院。
契約解除與退費規定
- 消費者可於美容前隨時解除契約,美容中亦可終止契約(單次服務除外),業者須於3日內退還餘款並可扣除合理手續費。
- 若因業者原因變更服務地點或美容師,消費者有權解除契約並獲得全額退款及賠償。
- 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或犬貓疾病死亡,雙方可終止契約,業者應退還相關費用且不得收取手續費。
逾時接回處理措施
消費者應依約定時間接回犬貓,逾時未超過30分鐘免收費,超過則依約收取逾時費。
若超過當日營業時間仍未接回,業者須通知飼主或緊急聯絡人,並可收取違約金。
逾3日未接回者,業者須通報主管機關處理。
履約保障要求
業者需提供預收服務費用50%之履約保障,惟契約期限短於1個月、按月收費或預收金額低於1萬元者得免。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若業者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除依法處罰外,屢次違規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業者務必遵守規定,以免觸法並維護自身商譽。
這份新契約規範不僅讓寵物美容服務市場更加透明公正,更保障了消費者與愛寵的權益,為飼主們帶來安心與溫馨的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