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兒少權益出發,屏東縣第11任兒童及少年代表準備好了!
發布日期:1/25/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屏東縣第十一任兒少代表正式上任! 為鼓勵兒少代表主動積極發掘身邊的議題,並發揮創意及想像力,屏東縣青少年中心陪同第十任兒少代表走過一個年載,對於一年內的學習心得及未來關注議題的方向,在成果發表及交接典禮上表達自己的想法及意見。113年度上任的14位兒少代表將持續關注校園制服、青少年心理健康及族語課程節數等。
《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CRC)由聯合國頒布於1990年生效,正式肯認兒童及少年作為權利的主體,給予特別的保護。我國於2014年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CRC有四大基本權利原則來維護兒童及少年的權利:生存權利、發展權利、參與權利、受保護權利。
屏東縣政府透過公開遴選,分為書審及面試兩階段進行,亦邀請本縣兒少委員會之委員及第十任兒少代表擔任評審,選出屏東縣第十一任兒少代表,年齡為11歲至18歲之兒童及青少年,族群的多元性包含原住民、新住民二代、客家人及閩南族群,兒少代表居住的地區最遠至春日鄉,包含:屏東市、長治鄉、長治鄉、里港鄉、麟洛鄉、東港鎮、潮州鎮、竹田鄉、春日鄉、佳冬鄉及九如鄉,涵蓋了縣內三分之一的鄉鎮,希冀透過兒少代表的遴選,掌握多方兒少的需求,聽見兒少聲音,也實踐《兒童權利公約》之中各項兒少權益,並協助兒少自主參與及發聲。
新任兒少代表賴彥丞說道:「很開心能錄取第十一任兒少代表,在當初面試時我曾說過我害怕與人相處,希望可以透過這次改善這個問題,在任期中除了學到基本CRC的課程,在開月會、兒權會時讓我們試著看懂大人資料,試著去理解並提出問題,這些經驗如果沒有參與真的很難有機會接觸,此外在參與其他活動、研討會,有機會與不一樣的人接觸,能學習到不僅僅是紙本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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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也將從新任兒少代表中遴選兩名兒少委員進到屏縣府兒少委員會,由青少年中心培力兒少代表對政策與措施研議過程,關注學校以外事務、議事規則與提案技巧等培力,就兒少福利與權益相關政策或措施提供策進建言,未來也將從地方兒少代表遴選推舉加入中央兒少代表,中央兒少代表將肩負集結地方各類族群、處境的兒少意見並進行總結之任務,以代表各縣市兒少向中央表示意見。
縣府社會處指出,自103年起培力青少年至今來到第十一任,為鼓勵本縣兒少代表積極投入關注公共事務,為兒少的福利及權益發聲,安排相關培訓課程,提升及培育兒少代表學習民主決策機制及溝通表達能力等,其中關注的議題相當多元,112年兒少代表除了持續針對國小月經平權入校宣導之外,在國中小族語節數的重視及友善,以及模範生選舉制度的改制能考慮多元處境兒少等議題,進行整年度的討論及產出結果。
同時,針對兒童權利公約的倡議及宣傳,也透過繪本導讀及辦理體驗營推廣議題,並積極參與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相關會議,提供政府政策建言,希冀能持續提供本府對於兒童及少年相關政策之推動。